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10316-00015 | 发布机构: | 中共宁县委宣传部 |
生效日期: | 2021-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宣发【2021】6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主旋律 开局‘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有奖征文暨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县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主旋律 开局‘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有奖征文暨书画摄影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歌颂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的伟大实践历程;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尤其是广大文艺爱好者,以文艺的形式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推动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着力营造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开启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
二、征集时间
征文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三、征稿范围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外宁县籍人士;曾经在宁县工作和生活过的人士。
四、征集体裁
(一)文学类:理论文章、小说、报告文学、散文和诗歌。
(二)书法类:书法作品尺幅不大于六尺整纸,竖式。草、篆书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条幅宣纸上。作品无需装裱。
(三)绘画类:投稿作品中国画、油画或水彩画均可。中国画作品尺幅不大于六尺整纸,竖式;油画及水彩作品原画大小控制在50厘米至100厘米之间。
(四)摄影类:作品要求为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要求: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五、投稿方式
文学类作品要求为word电子版,征文首页要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稿件发送至836145652@qq.com邮箱,联系人:朱晓卉,联系电话:152******1168 。
摄影类作品要求为电子版,作品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稿件发送至1216329177@qq.com邮箱,联系人:张红娟,联系电话:136******9749 。
书画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送到县文联,联系人:李红霞,联系电话:182******8564。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邀请市、县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统一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各类体裁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各奖励800元,三等奖各奖励500元,优秀奖各奖励200元;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出版、展览
1.所有获奖作品,《九龙》文艺期刊将集中编辑出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有奖征文暨书画、摄影作品专刊》,并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
2.所有获奖作品,文学、摄影类作品由县委宣传部向国家级文艺期刊、报纸和相关部门推荐;书画、摄影作品由县委宣传部向乡镇及县直部门赠送。
八、注意事项
1.来稿作品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
3.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推送、展览展示、赠送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5.本次征文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征文活动所有规定。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和发动本乡镇、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中共宁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宁县委宣传部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 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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