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qq000/20210419-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长庆桥镇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4.19)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残联反映。举报电话:0934-6622409 (县卫生计生局)、0934-6623665(县残联) 。
市(州)残联监督电话:0934-8615446,
省残联监督电话:0931-8411841,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
附:长庆桥镇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花名册
长庆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长庆桥镇残疾人证核发评残公示花名册 | |||||||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家庭住址 | 残疾详情 | 评定时间 | 备注 |
1 | 闫东东 | 男 | 1995.09 | 长庆桥镇先锋村一组 | 肢体二级 | 2021.03.24 | |
2 | 焦卜兰 | 女 | 1953.04 | 长庆桥镇贺家村二组 | 肢体二级 | 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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