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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rz000/20211215-00099 发布机构: 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春政发〔2021〕306号 所属主题: 养老服务

春荣镇人民政府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第一阶段通报

来源: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全镇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从5月10日开始,至9月30日第一阶段收缴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第一阶段基金收缴工作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镇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安排以来,大多数村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镇2021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共计11663人,参保人数缴费比例46.98%。全镇仅有王台村完成了第一阶段收缴任务,进展较慢未达到60%且位居全镇后三名的村分别是万塬村、铁王村、白公村。

二、奖惩兑现

按照《春荣镇2021年养老保险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对缴费第一名的王台村全镇通报表扬。

对缴费人数比例未达到60%且名列全镇倒数第一名的白公村包村领导李云蛟、胡正平、包村干部刘晓丽各处罚现金150元,村支书王创龙、副主任梁虎平、张忠兴、文书王海明各处罚现金200元。

对缴费人数比例未达到60%且名列全镇倒数第二名的铁王村包村领导张志强、包村干部石兰、各处罚现金100元,村支书曹东东、村主任王永宁、副主任王海宁、文书王成明各处罚现金150元。

对缴费人数比例未达到60%且名列全镇倒数第三名的万塬村包村领导张小芳、包村干部王海鹏各处罚现金50元,村支书巴宏宁、文书王军各处罚现金100元。

对缴费人数比例未达到60%的赤堡村、新庄村(当庄村)、高寺村、石鼓村、岘子村、昔沟村、徐家村、上齐村、李台村、苏城村、雷畔村、古城村、路户村(金草村)、宁春村、三曹村全镇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镇党委、政府希望受到表扬的村再接再厉,按期完成收缴工作任务。受到处罚的村要认真反思,寻找差距,组织整合力量,进村入户宣传,加大收缴力度,完成第一阶段收缴任务,并尽快转入第二阶段收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全年收缴任务。


春荣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春荣镇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 社会 养老保险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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