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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20427-00011 发布机构: 宁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2-04-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宁县2021年度福利彩票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宁县2021年度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主管部门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筹集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2021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22万元,其中下达一季度5万元(甘财综〔2021〕13号)、二季度5万元(甘财综〔2021〕32号)、三季度5万元(甘财综〔2021〕53号)、四季度7万元(甘财综〔2021〕66号)。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2021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体育彩票公益金共计25万元,其中下达一季度9万元(甘财综〔2021〕12号)、二季度6万元(甘财综〔2021〕33号)、三季度5万元(甘财综〔2021〕52号)、四季度5万元(甘财综〔2021〕67号)。

二、指标分配情况

2021年度县财政局分配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22万元、分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彩票公益金25万元。县财政局收到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指标文件以后,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将指标情况及资金文件下发到县民政局与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求主管部门“专项指标项目未明确,需要二次分配的,于20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财政局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用途及时报账支付”。县财政局指标分配及时,分配率100%。

三、主管部门使用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根据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的报告》(宁民发〔2022〕66号),2021年度县民政局共收到县财政局下达分配的福利彩票公益金22万元,当年主管部门确定二次分配方案10万元(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用于宁县社会福利院日常运营补助7万元、焦村镇三里塬村日间照料中心维修2万元、中村镇政平村日间照料中心维修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账支付7万元,未支付资金(含主管部门未确定分配方案)15万元,支付率32%。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根据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宁文旅发〔2022〕30号),2021年度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收到县财政局下达分配的体育彩票公益金25万元,当年主管部门确定二次分配方案10万元(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用于全民健身中心体育设备购置费9.56万元、全民健身中心电子屏安装费0.4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账支付10万元,未支付资金(含主管部门未确定分配方案)15万元,支付率40%。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县民政局及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分析资金支出缓慢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各种活动未能正常开展,致使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县民政局及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研究支出措施,及时确定彩票公益金资金支付方案,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资金支付,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资金应有效益,推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


宁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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