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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10813-0008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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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县纪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10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宁县纪委2020年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三是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四是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是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宁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宁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是负责宁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县直单位纪检书记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是承办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庆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九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庆阳市纪委、监察委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11个职能室和直属派出机构党群机关纪工委(事业)。

现有在职人数3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1人。2020年底核定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共有在职人员38人(行政人员25人,机关工勤2人,机关事业1人,事业人员10人),较上年减少3人(巡察办独立3人调出)增加1人(新分配1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7449664.64元,年初结转49556元,收入总计7499220.64元,较上年减少146134.66元,减少1.91%;支出总计7499220.64元,较上年减少146134.66元,减少1.91%,主要原因退休职工工资移交社保发放,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744966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9664.64元,占本年收入100%。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7499220.64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664.64元,占本年支出96.54%;项目支出259556元,占本年支出3.46%。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50240.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实施进度较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99220.64元,较上年增加53865.34元,增加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99220.64元,较上年增加53865.34元,增加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6103.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9298.2元,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及项目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3117.4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93.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工作人员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7239664.64元。其中:人员经费3978626.84元,较上年增加683309.6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261037.8元,较上年增加1963195.54元,增长151.27%,主要原因是办案差旅费、乡镇谈话室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959.8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919.93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接待业务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959.8元,较上年支出增加4480.07元,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加大,公车使用率增加。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6000元,较上年支出减少640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接待业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31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人数31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5984.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20722.54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加大,业务经费支出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初非流动资产为3061850.85元,本年增加资产863276元,其中:通用设备541086元,办公家具用具322190元;年末非流动资产为3925126.85元,资产净值为2871258.69元。本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2辆,价值394835.5元;无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845053元,较上年增加1139747元,主要是办案区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乡镇谈话室设备购置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1,结果为“优”。(附件2:中共宁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中共宁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中共宁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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