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10816-000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18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地病办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碘缺乏病、麻风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疟疾等地方病的调查、预防和治疗工作,全面掌握各种地方病的流行趋势,控制滋生蔓延,降低发病率和患病率,提高好转率和治愈率,最大限度的减轻地方病对人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3、制定防治规划,落实防治措施,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协调各职能部门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治任务。
4、对盐业管理和盐务供销部门依法实施卫生监督检测,促进其在全县范围内保质保量的供应合格晒、碘盐,保证食盐加晒、加碘防治地方病这一有效措施的落实。
5、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地方病防治知识。
6、收集、汇总有关防治情况,反馈防治信息,为上级防治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管好用好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和其他固有资产。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发【1974】39号文件,成立中共宁县委防治地方病办公室,系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县委发【1990】17号文件改名为宁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宁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宁县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2个股室。
人员情况:宁县地病办实有编制4名,在职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5名;退休3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068,879.96元,支出总计1,576,674.59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51993.54元,降低85.11%,原因为本年财政拨款数减少和财政支付力度增强。支出减少1751993.54元,降低85.11%,原因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8,87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068,879.96元。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576,674.59元,基本支出996,769.82元,占总支出63.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452.40元,占基本支出的83.62%;商品和服务支出75157.42元,占基本支出的7.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196.64元,占基本支出的8.84%);专项支出579,904.77元,占总支出的36.78%。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15904.69元,较上年增加1010850.82元,原因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8,879.9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1993.54元,降低62.1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006.9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职工3人。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76,674.59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444,689.76元,增加39.28%。主要原因是地方病防治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5873.00元,主要原因地方病防治项目支出增加及单位调入职工3人。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76,674.59元,其中:(1)基本支出:996,769.82元,占总支出63.22%,比2019年增加29195.69元,增长3%,原因单位调入职工3人。(2)项目支出:579,904.77元,占总支出33.31%,比2019年增加415494.07元,增加252.72%,原因为地方病防治项目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支出说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196.64元,占总支出7.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54.6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卫生健康支出1,452,477.95元,占总支出9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946.95元,主要原因为地方病防治项目支出增加及单位调入职工3人;农林水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补助10000.00元。
经济分类支出说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452.40元,占总支出52.86%;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41.72元,占总支出16.3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1,620.47元,占总支出29.91%;资本性支出14,360.00元,占总支出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674.59元。其中:人员经费996,769.82元, 较上年29195.69元,增长3%,原因单位调入职工3人。公用经费75157.42元,较上年减少8142.58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57.4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8142.58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2个项目373,460.47元,分别为地方病大骨节病患者和治疗373,460.47元、驻村工作队员补助1000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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