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10816-00087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5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本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房用地、集中办公区相关事宜;负责本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集中管理区域的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安全保卫股、餐饮服务管理股、公务用车管理股、综合管理股)。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0年底核定编制5名,其中:事业编制5名;共有在职人员27人(事业人员27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6266642.48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总计 16266642.48元,本年度无结余。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39543.48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①增加东城统办楼、教育局、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支出增加1068961.91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①增加东城统办楼、教育局、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26664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66642.48,占100%;其他收入0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266642.48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599.24元,占17.76%;项目支出13378043.24元,占82.24%。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266642.4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收入增加1339543.48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①增加东城统办楼、教育局、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4587.48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①年中追加东城统办楼、民兵训练基地等维修工程。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266642.4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961.91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①增加东城统办楼、教育局、民兵训练基地维修工程。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6305.8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集中办公区运行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50336.6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主要用于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8599.24元。其中:人员经费2780446.24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815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77381.07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减少221352.47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77381.07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21352.47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全县公务车保有量为31辆(含中巴2辆);全县调动公务运车6975次,累计行驶864183公里,据统计日均行驶里程121公里左右,车均维护费5733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总支出13368043.24元,其中:办公费257875.01元;印刷费8920元;水费224179元;电费900884.59元;邮电费14576.77元;取暖费1700000元;差旅费606676.36元;维修费234220.2元;劳务费12870元;专用材料费2366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777381.07元;物业管理费4445291元;委托业务费46340元;其他交通费用85100元;培训费1240元;办公设备购置94079元;专用设备购置198445元;大型修缮2736305.2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15048244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151036.94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897207.0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6946.6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6946.6元,主要用于采购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物业服务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10520000元,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4.67%,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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