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21010-00043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宁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拟定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

5.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有关事项督查督办;

6.负责对各巡察组业务督导指导;

7.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9.承办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巡察办内设2个股室。综合股和巡察股。2021年底核定行政编制6名,现共有在职人员5人;下设信息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现共有在职人员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628974.86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13708.86元,增加了99.81%。支出1628974.86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13708.86元,增加了99.8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巡察业务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628974.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8974.86元,占本年收入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1628974.86元,其中:基本支出814114.86元,占本年支出49.98%;项目支出814860.00元,占年度支出50.02%。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28974.86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13708.86元,增加了99.81%。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8974.86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13708.86元,增加了99.81%。主要原因是巡察全覆盖任务增加,业务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292.5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880.50元,主要原因是巡察全覆盖任务增加,业务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532.1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8.16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628974.86元。其中:人员经费666472.8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940.83元,增加了7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47642.03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091.97元,减少了65.32%,主要原因是年内按照巡察规划安排,开展1轮巡察工作。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1年度本单位也未购置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292.5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8119.50元,减少了6.31%,主要原因是年内按照巡察规划安排,开展1轮巡察工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222010.8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748.13元,固定资产净值200262.6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