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30114-00005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3-0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2年全县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意见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县公共预算收入24300万元,预算执行中,各征管部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依法征管,全力挖潜,应收尽收,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272万元(不含留抵退税3128万元),超收4972万元,占预算24300万元的120.46%,同比增长7.37%。
(一)全年可用财力。预计全年可用财力387106万元,一是县级可用财力217943万元。其中: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县级可用财力198937万元(公共预算收入24300万元,省市补助154801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减上解支出164万元),预算执行中,全年县级财力净增加19006万元(一是增加部分472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497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636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 118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4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0万元,减税降费和一次性财力补助21385万元,结算补助798万元,长庆油田财力补助107万元,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26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6300万元,盘活存量调入4715万元。二是减少部分28233万元,其中:产油粮大县奖励1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8万元,部分地区财力补助5500万元,企事业单位上下划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及预期减少20000万元,上解支出2403万元);二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69163万元(上年上报结转专项8220万元,当年下达专项160943万元)。
(二)全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因公共预算收入超收,上级增加财力补助等因素,预计全年公共预算支出需要469065万元(县级支出299902万元,专项支出169163万元),当年财力缺口81959万元。
县级支出预计299902万元,一是人员支出156778万元(人员正常工资83822万元,公车改革补贴1138万元,2020年科学发展观绩效奖21772万元,取暖费8678万元,非统发工资1973万元,住房公积金8858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125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补贴8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兜底部分8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补贴363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4885万元(包干公用经费5885万元,业务及运转经费7014万元,乡镇公用经费1969万元,社区经费17万元);三是政策性配套等支出128239万元(社保配套3284万元,卫生健康配套253万元,教育配套279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资金2375万元,公交公司运营资金19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207万元,村干部报酬及村办公经费8987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6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661万元,集中办公区运行资金927万元,上年压减县级当年支出4506万元,还本付息20503万元,扶贫捐赠1417万元,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及征地拆迁补偿16739万元,农村公路建设369万元,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1844万元,农业保险710万元,消化暂付款4836万元,机关维修改造831万元,项目前期费821万元,压减专项当年支出38631万元,其他县列项目支出4441万元,一般债券支出7400万元,应急支出160万元,税收征管经费397万元,兑付历年工程款1600万元)。
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69163万元,专项支出94379万元,结转74784万元。
(三)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意见
一是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安排支出意见。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合理安排今年财政超收收入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通过公共预算超收收入新增安排的支出,应当主要是预算之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的增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支、落实国家规定的基本民生政策增支以及依法依规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全年公共预算收入超收4972万元,安排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历年欠缴资金4972万元。
二是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意见。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增加预算支出的,应当先动支预备费;预备费不足支出的,各级政府可以先安排支出,属于预算调整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当年预算预备费2000万元,安排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2000万元。
三是公共预算财力结余调整意见。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压减预算支出,全年预算安排项目财力结余19616万元(人员经费7048万元,公用支出2877万元,政策性配套9691万元)。调整安排用于县级支出项目19616万元(2020年科学发展观绩效奖2395万元,取暖费578万元,医疗保险、失业及工伤保险15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补贴363万元,业务及运转经费358万元,社会保障配套1018万元,卫生健康配套250万元,教育配套1832万元,新冠疫情防控经费37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万元,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及征地拆迁补偿532万元,暂付款消化4836万元,项目前期费500万元,一般债券支出4398万元,应急支出160万元,税收征管经费378万元)。
四是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意见。按照平衡决算的要求,为确保全年财政账面收支平衡,现将县级当年财力缺口81959万元提出以下账务调整意见:将当年县级支出压减21070万元,上级下达专项压减60889万元,待2023年用县级财力安排。
通过以上调整,全年可用财力达到387106万元(县级可用财力217943万元,上级下达专项169163万元),全年公共预算支出371800万元(县级支出277421万元,专项支出943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11万元,上报结转专项13895万元。建议将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43423万元调整为387106万元(公共预算支出371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11万元,上报结转支出13895万元),实现全年财政收支账面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0528万元,支出安排528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实际执行中,因土地出让金收入未达预期目标及新增专项债券等因素影响,现将政府性基金支出作以调整。
(一)全年收入。收入总计92269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583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25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590万元,中小银行债券利息收入915万元);上级专项收入1475万元(上年结转专项499万元,当年下达专项976万元);债券收入7496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500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债券9162万元,再融资置换专项债券10800万元)。
(二)全年支出。当年各项支出82923万元,其中:县级支出14632万元(征地补偿支出8455万元,污水处理运行费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9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5515万元),上级专项支出59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54万元,当年专项支出444万元),专项债券支出55693万元(上年结转专项债券支出9162万元,当年专项债券支出4653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00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转支出9346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45万元,当年专项结转532万元,专项债券结转8469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2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2923万元,结转支出9346万元,全年基金收支平衡。
因2022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尚处于整理期,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尚未与省市财政部门清算,决算结果最终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决算结果待省财政厅批复下达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关于批注调整全县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