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30114-00006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3-0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
宁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2023年1月4日在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宁县财政局局长 王三忠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提升保障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圆满完成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400万元(含留抵退税3128万元),占预算24300万元的133.3%,同比增长18.7%。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1800万元,占调整预算387106万元的96.06%,同比增长9.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832万元,占预算20528万元的77.12%,同比增长24.7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2923万元,占调整预算92269万元的89.87%,同比增长24.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0万元,收支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以上三项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8532万元,财政总支出
完成455023万元,财政收支均创历史新高。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7408万元,占预算的100.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053万元,占预算的97.24%。当年结余63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54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57113万元,较上年增加58689万元,增长22.83%,其中:当年新增债券61300万元(一般债券6300万元,专项债券55000万元),当年自有财力化解到期政府债务2611万元(一般债务1411万元,专项债务1200万元)。
在预算执行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促增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一是挖潜增收措施强劲。组织开展税源普查,建立税源台账,明确收入目标,加强收入分析,强化工作调度,全力挖潜增收。紧盯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积极协调专项债券等重大项目税收就地入库,加大化解“登记难”历年税费清欠力度,争取油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油企耕地占用税和各项涉油协调收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核查清缴,抓牢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国投公司捐赠等重点收入项目,确保应收尽收。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三,超额完成了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二是减税降费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县级财政减免税费3836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128万元,“六税两费”减免482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26万元。三是争取支持积极有力。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增政府债券等中央和省级扶持政策和资金投向,抢抓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窗口期,争取到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5500万元,一般债券6300万元,专项债券55000万元。当年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25422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有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四是资金资产全面盘活。将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按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盘活存量资金4715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等民生支出。成立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进一步理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核查摸清资产底数。按照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加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上缴收益300万元,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新突破。
(二)健全制度强机制,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一是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将中央和省级“三保”支出政策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缺口,并按法定程序提请县人大进行了审批,确保财政预算编制程序合规、内容完整。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预算执行更加规范。三是统筹资金调度。按周算清指标资金账,积极向上协调拨付资金。建立财政资金收支台账,统筹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运行。
(三)优化支出调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303017万元(其中:保工资155534万元,保运转11086万元,保基本民生136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各项工资政策和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到位。二是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战略定位,统筹整合各类乡村振兴资金43453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18070万元,市县专项资金6233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4200万元,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帮扶资金1500万元,部门涉农整合资金13450万元),重点支持全县种养业、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培育和产销对接等领域,保持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保障强度。三是着力改善基本民生。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政策,及时兑付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冬春困难生活救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类惠民惠农政策,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4项29066万元。安排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村妇联主席报酬及村级共管共享资金5923万元。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全面做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做到社会保险社保基金征缴、发放工作无缝衔接。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4864万元,特岗教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367万元。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571万元,农业、农房保险保费补贴1897万元,拨付棚改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9092万元,坚决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四是全面强化应急保障。全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投入3068万元保障疫苗接种、防疫物资采购、交通检疫点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投入5260万元用于暴洪灾害恢复重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倾心尽力支持发展。安排61300万元用于全县供热、供水、供气、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应急物资储备等23个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安排5500万元用于马莲河支流宁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马莲河沿线乡镇水污染综合治理等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拨付征地补偿相关资金29614万元,助力全县棚改工作扫尾清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9个,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48个,审定158045万元,审减10765万元。
(四)深化改革重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和指标体系,推动“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止损,完成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财政衔接资金等项目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熟练掌握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指导督促预算单位用好系统开展会计核算,确保账目可查,账实相符。三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坚决贯彻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原18个乡镇财政所人员划转和业务、账户、资产、档案移交处置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4个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人员配置、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流程优化成果上报、数据挂接等工作,完成新旧系统事项匹配,实现财政涉及事项全程网办。五是坚决维护财经秩序。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等专项监督检查,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五)强化措施防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控新增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做到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的原则,按月更新上报债务监测系统数据,严格执行化解计划,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优先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完成债务化解目标任务。积极配合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对全县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2022年6月末及以前年度债务化解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全县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大养老保险统筹。建立完善预算单位、社保、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入库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坚持精算平衡,对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保障,坚持按月发放退休职工养老金,坚决兜牢保障底线。
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全县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难。宁县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匮乏,财政收入长期低位运行,增收空间十分有限,加之国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县域经济又受到新冠疫情的剧烈冲击,对财政收入增收造成较大影响。二是实现财政平衡难。因政策性刚性支出增长迅速,全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缺口较大,财政难以实现平衡。三是财政资金调度难。全县债务包袱沉重,上级逐年扣收历年长拨款,财政举步维艰,资金调度压力巨大。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决议,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三保”,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奋力谱写财政事业新篇章。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参照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结合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和重点税源情况,建议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达到31600万元;当年新增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6亿元以上;全县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三保”等各项支出保障到位,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1.可用财力。全年县级可用财力234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600万元,预计一般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183279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基数175279万元,预计新增财力补助8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
2.支出安排。按照《预算法》收支平衡原则和“三保”支出预算审核规定,全年县级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4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36万元,公用经费12317万元,运转类项目配套49641万元,上解支出3185万元。将上级提前下达专项70371万元和上年结转专项13895万元一同列入年初预算,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914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163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22284万元,上级专项7万元,上年结转93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637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6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6万元,上年结转专项17万元,县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3万元(宁投公司上缴利润收入203万元)。支出相应安排226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1941万元,支出预算49258万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26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51万元。
(五)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应还本付息236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945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4222万元。预算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3154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63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由县财政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8100万元,剩余到期本金900万元及到期利息5222万元,由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部门积极筹集项目收益偿还。
围绕实现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竭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2023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增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大税源基础,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二是持续抓促财政收入,支持财源建设,着力提升工业、农业财源可持续性,壮大稳固税源;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征管工作会议,认真统计分析,大力协调抓促,多措挖潜增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税费实现就地入库,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与预算安排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年度收入目标顺利实现。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财力资金,认真分析省市转移支付政策,深入研究把握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和扶持导向,依托油煤气资源开发、特色农业培育等重大项目谋划,主动与省市汇报衔接,积极争取财力支持,全力争取煤炭两权价款出让收入县级分成,尽力弥补全县财政收支缺口。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支付“两个”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增支项目。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从紧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禁超预算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禁违规发放福利。三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梳理分析存量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连续结转、执行率偏低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症结,强化整改落实,对已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资金支持的领域,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统筹做好财政支出保障。一是努力做好资金统筹,准确分析资金支出需求和规模,统筹新增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按时发放人员工资、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督促项目单位实施好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各类基本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其它各项支出平稳有序。二是加强库款运行监控,与上年同期库款对比分析,注重月末、季末、年末库款存量,确保库款在合理区间运行。三是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准确测算全年可用财力,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对专项债券、直达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及时衔接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掌握工程进展,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确保全县重点项目有力推进。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国有资产购置处置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突出加强财政业务管理。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不予安排支出。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上线运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项目绩效主体责任,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三是持续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加强与人行、审计、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规开户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财政资金源头管理。四是开展全县会计业务培训,加强预算单位会计业务指导,持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检查工作,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全面清理财政暂付款,按照“一笔借款一个方案”的要求,制定消化计划,建立暂付款项消化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项,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等措施积极消化暂付款项。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管机制,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上缴项目收益,保障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来源,杜绝发生违约行为,按照既定的化债方案,落实分年度化债目标,坚决禁止新增隐性债务,全力化解存量债务。三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面清理规范各部门自行出台、超出国家政策范围和标准、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民生政策,兜牢“三保”底线,切实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工作。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将资金监管贯穿于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环节,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精准到位,效益明显。二是加快推进财政一体化3.0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后相关软件整合和系统优化工作,及时衔接解决系统存在问题,积极做好各预算单位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所有财政资金实现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财政工作质效。三是贯彻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做好新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衔接工作,夯实完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总会计的预算管理功能,建立健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总会计的财务管理功能,强化新时代财政核算报告、预算监督、风险防范,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及时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控、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攻坚克难、团结奋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沿着高质量发展航道笃定前行贡献财政力量!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万元)。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县财政局将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2023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3年转移支付收入共253650万元,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48634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84520万元(返还性收入437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165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590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753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1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79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93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41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762万元,其他转移支付194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4114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51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958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49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742万元)。二是专项转移转移支付5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万元,农林水支出459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县财政统筹安排用于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资金定向用途安排用于项目支出。
2023年宁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23号)规定,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市县级政府债务需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且只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22年省财政厅我县下达新增政府债券61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00万元,专项债券55000万元,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已按程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0748.06万元,政府债务余额256986.6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2993万元,一般债务余额78315.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7755.0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8671万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均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2023年,甘肃省政府债务限额国务院暂未核定。我县举债限额待省政府核定下达后,将及时汇报县政府,在限额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申请省财政厅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到位后,严格按照程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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