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30207-00022 发布机构: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
生效日期: 2023-0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来源:共青团宁县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是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县委和团市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教育、引导全县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青年人才。

(三)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县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

(六)参与和组织全县青少年事务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五)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六)协助县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八)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九)根据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市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县青少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十一)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纵横交织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二)适应宁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十三)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庆阳青年APP、义渠剑、千村千群等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新媒体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十四)加强全县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打造专、兼、挂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努力把工作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

(十五)领导、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团县委不设内设机构。

团县委机关编制6名,事业编制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县少工委主任)。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56.8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14.64%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购置专项及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专项等一并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5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32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补贴的支出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50.5万元,同比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等因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32万元,同比增长(公务车改革补贴增加、单位取暖费增加、新增驻村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无。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委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我委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万元。其中:专用设备5.9万元,家具用具1.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共青团宁县委员会部门预算表.xlsx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