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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30214-00047 发布机构: 宁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0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监督检查税收征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政策情况。

2.组织对各种税收开展专项整治及偷、漏税稽查工作。

3.检查本县境内应税企业、组织、个人的纳税行为。

4.督查各征管机关对纳税人税赋核定、征收情况。

5.督查各税收征收机关、代征代管机关、税收稽查机关、协税护税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6.督查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二)单位简介

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是2005年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07年经庆阳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宁县财政局管理,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9名,其中:参公人员6名,事业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遗属供养人员3名。

(三)内设机构

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税政股、税收监督检查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13.88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长49.19% ,其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预算和工资正常晋升。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01.07万元,同比增加56.07%,其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预算和工资正常晋升,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2.8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5万元,福利费和工会会费2.37万元,车改补贴5.94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72% ,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后,相应的工会会费和福利费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81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车补)5.94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六)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贯彻新《预算法》,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夯实部门整体收支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计113.8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且为基本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0个项目。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执行阶段单位自行向财政申请,与2022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情况。2023公务接待费未安排,执行阶段单位自行向财政申请,与2022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情况。202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未安排,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故无此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3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54万元,家具用具3.82万元。累计折旧9.8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67万元,家具用具2.22万元。资产净值2.4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0.87万元,家具用具1.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社保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宁县税收监督检查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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