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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31026-00120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10-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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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规定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职工培训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统计。

二、机构设置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产权产籍股、住房保障股、市场与物业股四个股室。实有干部编制11名,在职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干部14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6.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7.26万元,下降54.4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9万元,占69.96%;项目支出77.19万元,占30.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6.98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307.25万元,下降54.4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69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财政统一代列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财政统一代列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为上级专项年中下达,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租赁补贴资金为上级专项年中下达,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9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81.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标准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0.24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取暖费1.16万元,差旅费1.84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81.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标准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会议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2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资金77.19万元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共涉及项目支出资金4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05%。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的程序,由申报户提供基础资料,向所在的乡镇、社区进行申报,乡镇、社区进行初审、签字、盖章,各相关单位进行数据查询、审核,县房产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户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户确定为补贴对象,做到了补贴对象精准、发放及时、应保尽保。通过开展绩效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总体上评价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执行数为40.9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按照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全年共保障138户,保障面积15/人,保障标准7/㎡,全年发放补贴40.9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房产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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