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40813-00070 | 发布机构: | 宁县信访局 |
生效日期: | 2024-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各类信访事项和信访诉求;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单位和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分析研判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及行政处分建议;
(五)总结、交流和推广全县信访工作经验;
(六)负责全县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
(七)负责宁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宁县信访局属行政机关、科级建制,按照“三定方案”有关要求,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信访局下设人秘股、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宁县信访接待中心四个股室,具体负责和办理日常信访业务。
(二)单位性质
宁县信访局属行政机关、科级建制。
(三)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三定方案”有关要求设立股级事业单位宁县信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3.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0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9万元,占71.17%;项目支出70.06万元,占28.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54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83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万元,占5.72%;卫生健康支出7.96万元,占3.28%;农林水支出5.37万元,占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经费、追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养老保险由财政代编、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人员缴费基数上升、人员晋升及政策性增资。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队员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增加及②人员晋升及政策性增资③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26万元、津贴补贴21.47万元、奖金42.88万元、绩效工资18.8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生活补助1.18万元。
公用经费1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2万元,下降74.26%,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支出、公务员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2.96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维修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5.2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2.96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维修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5.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1万元,下降74.2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根据宁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对2023年度整体绩效开展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7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信访维稳专项经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领导信箱栏目整合对接开发实施项目服务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准确,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维稳专项经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领导信箱栏目整合对接开发实施项目服务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2万元,执行数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商环境稳步提升,信访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二是为国家重点节点、重点时段开展信访维稳安保等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对处置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以及快速应急、及时处置化解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资金保障;四是为正常处理各类群众信访事项、督察督办部门信访事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工作夯实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执行无偏差;二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全县总人口为54万人,按照项目依据,未达到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逐年按照依据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4万元,执行数为47.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商环境稳步提升,信访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二是为国家重点节点、重点时段开展信访维稳安保等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对处置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以及快速应急、及时处置化解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资金保障;四是为正常处理各类群众信访事项、督察督办部门信访事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工作夯实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全县总人口为54万人,按照项目依据,未达到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逐年按照依据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正常开展,按时发放工作队员生活补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执行无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023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4.“领导信箱栏目整合对接开发实施项目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群众网上信访提供平台支持;二是对处置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提供保障;三是为正常处理各类群众信访事项提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执行无偏差。领导信箱栏目整合对接开发实施项目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附件3)
2023年单位决算编制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可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标准,合理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数据及相关基础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并依据决算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如期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及时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