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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40815-000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2、承担城区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成已移交的公用道路、排(污)水管道、停车场、广场、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执法及因出现人为破坏、自然受损.等无法纳入原项目工程的零散修补工作;负责公厕、公用照明、沿街指示标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建设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绿线控制和绿化用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已接收的县城规划区内绿化苗木管理及养护工作。
  4、监督管理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及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与下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和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营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的行政处罚权;县城区域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回收购买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县城区域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会同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过程跟踪、竣工验收、设施交接、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供排水、输电线路、电讯电视光缆、 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物业等行业管网杆线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和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法制宣传和行政审批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股、环境卫生管理队、市政管理股(车队)、市容园林秩序执法队、环保违建执法队、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有干部编制17名,在职77名(事业管理人员16人,事业工勤人员6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26.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5.18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环卫工人增加,工资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3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79万元,占37.13%;项目支出1965.56万元,占62.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26.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15.18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环卫工人增加,工资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18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环卫工人增加,工资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40.76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3050.74万元,占97.58%;农林水支出2.20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7.14万元,调整预算为1709.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完成调整预算的54.6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0万元,调整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5%,完成调整预算的4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为财政统一代列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自然减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5.52万元,调整预算为169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完成调整预算的5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创建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环卫工人增加,工资支出增大。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调整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人员生活补助为上级专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31万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划转相应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15万元、津贴补贴30.1万元、奖金203.99万元、绩效工资23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万元、退休费12.46万元、生活补助37.74万元。

  公用经费34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3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64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16.33万元、电费120.33万元、邮电费4.18万元、取暖费5.71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护)费12.21万元、租赁费13.56万元、专用材料费63.29万元、专用燃料费24.90万元、劳务费4.47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8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和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万元,下降50.37%,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和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万元,下降50.37%,主要原因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和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部门 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8.64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16.31万元、电费120.33万元、邮电费4.18万元、取暖费5.71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护)费12.21万元、租赁费13.56万元、专用材料费63.29万元、专用燃料费24.90万元、劳务费4.47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3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车、高空作业车、执法车等。主要用于清理道路、广场、公园等地面垃圾、杂草和积淀物收集、运输,市政设施维护维修以及城市执法管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96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预算收支,故未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 经营项目预算收支,故未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度组织对宁县杨家岭白桦林主题公园项目、2023年宁县城区春节亮化工程、宁县县城灾毁市政设施维修重建项目、2023年城市维护费项目、宁县市政广场改扩建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5.56万元。我局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同时根据财政部门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做好各项指标分析,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科学合理。绩效评价表明,项目资金支出工作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项目资金支付,有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营造舒适的生态休闲环境,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三是对涉及项目资金统筹兼顾,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达到预期目标,收到预期效果。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不足,对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理解定位不够准确,评价不够详细,今后将加大力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认真学习,完善我局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宁县杨家岭白桦林主题公园项目、2023年宁县城区春节亮化工程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县杨家岭白桦林主题公园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2.“2023年宁县城区春节亮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3.“宁县县城灾毁市政设施维修重建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4.“2023年城市维护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1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5.“宁县市政广场改扩建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6.39万元,执行数为22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发〔2024〕2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城管执法支出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附件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4: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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