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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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40816-0008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中共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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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政法委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

3.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

5.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6.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7.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考核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8.组织、协调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

9、制定并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10.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政法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2022年内设4个职能股室,具体为政工办公室、综治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工作室。2021年成立宁县综治中心,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7.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04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雪亮工程、心灯工程维护维修项目资金结余结转,未能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9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2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25万元,占71.80%;项目支出120.66万元,占28.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7.91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37.04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省市县专项业务经费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4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省市县业务经费结余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09万元,占9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1万元,占6.03%;卫生健康支出13.01万元,占3.04%;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3.83万元,支出决算为4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8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分配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代列。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新增分配人员,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了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3万元,下降61.0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了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省市督查、调研公务活动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150.55%,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了省委领导调研宁县主动创稳等活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公务活动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加150.55%,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了省委领导调研宁县主动创稳等活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批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3万元,下降61.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了公用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县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赴外地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 ,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政法综治工作经费及信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网格员生活补贴”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66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度政法综治工作经费及信息建设项目2022年度群防群治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度政法综治工作经费及信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7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及推进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目标执行,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指标中定量指标的全年完成值计算得分,定性指标完成情况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自评表详见附件2)。

2.“2023年雪亮工程、心灯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2万元,执行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33.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雪亮工程”26处点位遮挡点位将1米横臂更换为3米横臂;二是在太昌镇街道和长官高度路口新建视频监控点位4处;三是将目前2处道路中间的“雪亮工程”点位迁移至高铁快速干道;四是对“心灯工程”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后,交付专业公司负责网络通信和日常维护。2023年底,依托该项目,我县破获=刑事案件23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协助处理治安案件358件。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目标执行,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指标中定量指标的全年完成值计算得分,定性指标完成情况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自评表详见附件2)。

3.“2021-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执行数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发放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每人11.88万元。奖补资金的拨付体现了党委政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人道主义关怀,为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降低了社会风险,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目标执行,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指标中定量指标的全年完成值计算得分,定性指标完成情况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自评表详见附件2)。

4.“2023年综治网格员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8万元,执行数为5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发放2023年度全县499名综治网格员生活补贴每人1200元59.88万元。按照城区社区、农村、专属三类网络,划分网格499个,制定出台《网格员一网考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镇管县督网格员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四亮、五比行动,推行12345工作法,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累计采集更新数据43万条吗,上报信息5550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68件,及时处置治安案件69件。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目标执行,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指标中定量指标的全年完成值计算得分,定性指标完成情况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其他优抚反映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附件1:中共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附件2:c2406ff9baa74201a52d55e4c0758f3b.gif中共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附件3:中共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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