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40819-00095 | 发布机构: | 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4-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宁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事机构,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方案。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县政协、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六)提出乡镇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乡镇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八)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有关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与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募)机构编制审核及人员调配中有关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登记股。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2023年底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9名;共有在职人员13人(行政人员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人),与上年比较,减少1人(调出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4.2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选调生1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驻村人员增加,驻村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万元,占98.97%;项目支出2.00万元,占1.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8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选调生1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驻村人员增加,驻村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选调生1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驻村人员增加,驻村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0万元,占93.04%;卫生健康支出8.51万元,占4.38%;农林水支出5.01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选调生1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驻村人员增加,驻村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1万元,原因是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选调生1名,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追加驻村工作队员1名,驻村工作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费结转本年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费结转本年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工会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追加驻村工作队员1名,驻村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涉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1个项目。
1.“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驻村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二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得到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发放驻村人员补助,促进工作积极性。“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附件3)
本次评价整体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附件1:宁县委编办202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pdf
附件3: 宁县委编办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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