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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jcx000/20220519-00015 发布机构: 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2-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金村乡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政府机关、各办公室及站所财务由政府报账员统一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及公用经费、业务收支管理。

二、政府机关、委、办、站、所各项财政支出,实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所有机关人员经费、专项资金、公用经费、接待费用由政府报账员经办。单位所有支出条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写清事由,经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乡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报销。1000元以下条据由乡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支付,1000元以上支出经乡联席会议联审,乡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支付。10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项目必须经乡党委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后审批。超越职权审核审批进账的条据由报账员负全责,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政府机关物品采购全部实行购物单制度,采购办公用品时必须由政府报账员填写物品采购单,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经乡长审批方可采购,办公用品在财务室统一领取。任何站、所和个人不填写购物清单,否则一律视为私自购物,不予报销。购物报销时必须凭购物清单、票据、验收清单、经手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审核审批。

四、科级干部因公出差由书记派差,一般干部因公出差由乡长派差,出差前填写派差单,并要在值班日志进行登记(书记乡长因病、因公不在单位的,出差人员在出差登记簿先行登记,待返回单位后由出差人员补签派差单),由值班领导审核把关,值班日志作为旅差费和住宿费报销的凭据,每月由乡会计对照值班日志和派差单先行进行核对,由乡长进行签字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参照宁县党政机关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表(宁政办发【2015】18号)执行,并按实际出差情况由派差领导确定金额(3天以上出差必须附电话记录、文件、函等)。

市、县有关部门通知的所有安排食宿的培训学习,只报销来回车费。涉及职工调资、职称晋升、各类专业考试、学习等所有培训费、试卷费单位不予报销,由职工自行承担。出差报销天数,以组织安排和派差单签发时间为准,出差返回后,出差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如实规范填写报销单。

文件、材料一般都由政府各办公室承印,尽量做到节约用纸,确需外出打印、复印、喷绘、版面制作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查,并填写购物申请单,由乡长审批后方可承印,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统一结算账目,结算时附采购清单和承印清单,否则一律按私自打印对待,不予报销。

五、机关车辆加油实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制度,即司机不得私自加油,经乡长指派后方可加油,并由指派的主要领导在加油票后背书。司机凭背书后加油条据报销,否则不予报销。车辆维修必须拿出方案,经书记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结算单一并作为审核报销维修费的依据,否则不予报销。

六、一切办公用品、财产、公物等,都要造册登记、建立实物专账,做到账物相符。除办公桌、椅、床以外其他生活用品自己购置。配发职工的公物要造册建卡,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未经许可私自配置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职工调动时按登记卡交清公物,理清财务手续,办理调动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工资迁转手续。

七、每月2日为财务结算日,对本月2日以前及上月2日以后的条据进行结算,并由报账员凭职工报账条据在本月25日前进行报账,逾期不予结算。

八、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类开支票据要及时审核审批。建立政府财务集中支付审核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每月20至30日之间由书记召集,乡长、财务分管领导、乡纪委书记及相关领导、会计参加,对当月开支票据,由参会人员逐条据进行审核。经联席会议审定后,由会计做账支付,未经联席会议审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报账完成后,每月由会计将开支情况、账面余额分别报书记、乡长、财务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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