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sz000/20230210-00013 | 发布机构: | 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第四中学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县第四中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独立高中,学制三年。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宁县第四中学在宁县教体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高中毕业生。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0.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提高教育均衡发展。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宁县第四中学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教导处、政教处、教研室、总务处。机构较2022年无增减变动。核定编制207名,实有在职职工204名(事业在职人员204人),遗属供养1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351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88.61万元、事业收入525.5万元),比2022年增加2069.49万元,增加53.9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期奖励补贴。二是将职工取暖费纳入预算。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单位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2718.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3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46.51万元 (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后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基数增加,工会会费和福利费预算有所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2718.49万元,同比增加53.9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正常晋升和政策性增资,以及按照人均19300元预算过渡期奖励补贴。二是将职工取暖费纳入预算。三是将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单位预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46.5万元,同比增长26.9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费和工会会费支出增加、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由每人700元调至每人1200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校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无“三公”经费预算。
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17.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01.3
四、万元,专用设备601.1万元,图书40.8万元,家具用具41.2万元,房屋建筑物2423.4万元。土地209.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校政府采购预算共计7项,金额216.9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项,金额149.96万元;家具用具2项,金额67万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中心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第四中学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pdf
宁县第四中学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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