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aj000/20240822-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6、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大队为县公安局二级单位、批准成为正科级机关行政单位,内设6个股室(综合办公室、秩序中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宣传与法制、指挥中心),下设9个中队(新宁中队、和盛中队、早胜中队,盘克中队、长庆桥中队、焦村中队、湘乐中队、春荣中队、平子中队)。核定编制共计18名(行政政法专项编制),无事业编制。其中:在职公务员17名,在职事业人员49名,事业工勤人员65名、遗属供养人员2人。本单位财政供养共计133人。
(二)单位性质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公安局二级单位、批准成为正科级机关行政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情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5.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9.4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及政策性增资、增发抚恤金、执法办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1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17万元,占99.89%;项目支出2.00万元,占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7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59.4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及政策性增资、增发抚恤金、执法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4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及政策性增资、增发抚恤金、执法办案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39.27万元,占9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5万元,占2.89%;卫生健康支出79.75万元,占4.25%;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养老保险由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1万元,支出决算为7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死亡人员。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补助2.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72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及政策性增资、增发抚恤金、执法办案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2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2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51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18.97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8.51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18.97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8.51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18.97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2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评价了项目资金用途的规范性。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的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驻村工作队员提供了生活保障;二是增强了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项目目标明确、资金管理规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项目共1个,结果为“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应公安局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附件3: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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