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yjrj000/20240906-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 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绩 效 评 价 报 告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
实施单位: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宁县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庆阳市宁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就庆阳市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开展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梳理项目立项背景,细化项目专项经费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管控,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全面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分析项目管理的过程规范程度以及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的情况。评价结果表明,庆阳市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321.44万元,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结果表明,取得以下主要做法:一是加强规范管理。
坚持专项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宗旨,从管理职责、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资金申报、审核、审批、执行、监督、评价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做到保障对象精准、数据一致、职责分明、责任清晰。三是严格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补助金发放政策。
由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3月22日向宁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的《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支付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报告》(宁退役军人局发〔2023〕17号)文件可知,宁县2022年度共有20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535.7456万元,其中:《关于下拨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甘财社〔2023〕26号)下达资金321.44万元,支付资金321.44万元,(宁财发〔2023〕1号)下达兵役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217万元,从中支付214.3056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安排
庆阳市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省级下达共321.44万元,资金下达文号(甘财社〔2023〕26号)。
2.资金支出
截至2023年5月15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实际支出321.44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21.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宁县2022年度的20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做好宁县2022年度的20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部署相关工作,促进退伍士兵自主就业,扩大就业岗位,保护广大退伍士兵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梳理项目立项背景,细化项目专项经费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管控,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全面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分析项目管理的过程规范程度以及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4
通过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预算管理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为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后续开展其他项目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2.评价对象及范围
(1)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评判年度绩效目标是否完成。(2)评价范围评价资金范围: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321.44万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评价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②项目过程情况,包括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及制度执行有效性等;③项目产出情况,包括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情况等。④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4)独立评价原则通过道德自律和制度约束,排除内在、外在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保持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2.评价方式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1)案卷研究法是研究证据收集的重要信息采集手段,项目小组计划采取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核查财务凭证,从现有资料中梳理有用数据,获得资金使用状况相关的材料,评价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状况。案卷研究的证据收集包括案卷定位、信息检索、信息汇总、真实性核查、一手资料辅助核查等五个步骤。(2)公众评判法通过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实地测评法包括访谈和现场勘查。项目小组从项目利益相关方中确定访谈对象,根据调查的内容范围和主要问题,设计访谈提纲并开展访谈,访谈内容为开放式提问,问题简明扼要、具体直接。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包括业务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并通过图片等多媒体方式予以取证存档。(4)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5)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3.评价依据
本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办法、行业规范标准、项目过程文件、评价调研成果等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5)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7)《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支付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报告》(宁退役军人局发〔2023〕17号)(8)所有项目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相关性原则。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2)重要性原则。指标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4)系统性原则。指标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5)经济性原则。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指标体系设置
(1)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项目特点,评价体系由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部分构成。①定性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对非可量化评价部分,如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带来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结合项目有关政策及文件进行分析,由理论层面科学、公正评价相应非可量化指标。②定量分析采用可量化形式,收集和对比项目相关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可量化的价值判断。定量分析评价主要是对目标期内各指数数据进行统计,通过建立相关计算方法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定量评价结果,科学、公正的评价相应可量化指标。(2)指标构成内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解释、指标说明、分值、得分7个部分组成,一级指标包含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类,结合本项目特有属性及项目实际情况,细化出11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3)指标权重分配确定各具体评价指标后,采用分类加权法对各指标的权重进行分析讨论,根据各指标对考评客体对象特征的相关性,将全部指标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并赋以指标不同权重。总权重按总百分比数100%来分配,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8%,项目过程类指标占23%,项目产出类指标占32%,项目效益类指标占27%。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发放补助金的具体工作。资料全面规范,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立项依据充分性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财政支持范围,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93号)精神,自2019年起,停止执行《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甘政发〔2011〕135号)中关于“建立统一兵役优待补助金制度”有关规定,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政策。由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3月22日向宁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的《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支付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报告》(宁退役军人局发〔2023〕17号)文件可知,宁县2022年度共有20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535.7456万元,其中:《关于下拨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甘财社〔2023〕26号)下达资金321.44万元,支付资金321.44万元,(宁财发〔2023〕1号)下达兵役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217万元,从中支付214.3056万元。项目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提交文件、材料完整规范。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
依据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等资料,可知本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绩效目标中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绩效监控表、自评表、自评报告等资料全面反映项目工作及效益的具体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等资料,可知本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且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
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且预算额度测算按照各行业标准进行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相关政策、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确定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二)过程指标评价
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23分,实际得分为23分。各指标绩效分值和实际得分如下表:
1.资金到位率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321.44万元,均来源于宁县财政局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甘财社〔2023〕26号)。资金到位率=(321.44万元/321.44万元)*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4分。
2.预算执行率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截至2023年3月22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21.44万元,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率=(321.44万元/321.44万元)*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均用于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5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方面,单位主要依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务预算会计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综上,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合规合法且健全。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该项目的补助金发放花名册齐全;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5分。
(三)产出指标评价
1.补助发放人数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计划补助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208人,依据提供的花名册可知,实际补助208人。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8分。
2.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宁县财政局下达审核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至宁县农村合作银行,由宁县农村合作银行批量代发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个人账户;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8分。
3.补助发放及时性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工作,按时发放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个人账户;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8分。
4.补助标准
由《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支付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报告》(宁退役军人局发〔2023〕17号)可知,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上年度(2021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00%(2021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为24614.6元)。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8分。
(四)效益指标评价
效益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27分,实际得分为27分。各指标绩效分值和实际得分如下表:
1.士兵合法权益
通过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的实施,对于宁县2021年度选择自主就业的154名退役士兵,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效保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9分。
2.减缓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
通过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的实施,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题的现实困难,助力退役士兵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同时为退役士兵搭建更广阔就业平台,更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退役士兵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9分。
3.有利于企业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升竞争力
退役士兵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进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退役军人到各单位就业尽职,既有利于他们从军事人力资源有效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力量,也有利于企业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升竞争力。根据评分标准,指标得分为满分9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结果应用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结果应用建议
1.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2.重视档案管理。严格落实把控档案管理工作,详细规划档案管理的业务目标并制定考核标准,列出项目档案整理清单及清单中各项资料的时间逻辑关系,同时对各项应准备的资料给出参考模板,进一步梳理、整顿项目档案,保证案卷归档数量和质量达标,确保档案整理工作高效化、规范化。
七、评价部门签字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31日
八、附件
(一)绩效评价得分表
(三)绩效评价打分依据
1.决策依据及实施过程
(1)立项文件
(2)财务预算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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