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fgj2000/20220923-00017 | 发布机构: | 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效日期: | 2022-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召开宁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甘肃省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汇报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召开宁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调价听证方案要点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2年10月11日上午9点,在县城新区集中办公区会议中心308会议室召开听证会。
二、听证方案
经委托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惠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至2021年三个供热年度集中供热成本进行监审,并充分考虑用户经济承受能力和供热企业运营成本,参照周边县区集中供热价格水平,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一)现行供热价格、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我县城区现行集中供热价格为2019年调整价格,即居民17元/㎡、非居民30元/㎡,供热期135天(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期内用户昼夜室温不低于18±2℃,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7%。
(二)集中供热成本监审结果。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近三年供热成本分别为:2019年度为18.6元/㎡、2020年度为20.64元/㎡、2021年度为23.05元/㎡(由于2021年煤价畸高,根据《甘肃省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十七条“……供热用煤、用气价格波动明显的,应按监审期间各年度平均价格计算”的规定,2021年燃煤价格按近3年平均价测算,得出本年度供热成本为23.05元/㎡,如按实际燃煤采购价计算,供热成本为30.49元/㎡),3个年度平均供热成本为20.76元/㎡。
(三)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
1.集中供热价格:居民由17元/㎡调整为20元/㎡,非居民由30元/㎡调整为32元/㎡。
2.供热时间和供热质量:供热时间调整为150天(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期内用户昼夜室温不低于18℃,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7%。
方案二:
1.集中供热价格:居民由17元/㎡调整为21元/㎡,非居民由30元/㎡调整为33元/㎡。
2.供热时间和供热质量:供热时间调整为150天(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期内用户昼夜室温不低于18℃,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7%。
三、听证代表名单(29名)
1.人大代表(2名)
何 霖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董海燕 县人大代表
2.政协委员(2名)
孙 凯 县政协委员
李婷婷 县政协委员
3.离退休老干部代表(2名)
孟峰超 县社保局退休干部
栗玉年 县人社局退休干部
4.消费者(用户)代表(14名)
李 俊 城关社区职工 王政国 城关社区居民
郑应祥 城关社区居民 郝英莲 东城社区居民
魏治德 东城社区居民 王义峰 东城社区居民
孙继军 九龙社区居民 程虎仓 九龙社区居民
贾军锋 九龙社区居民 史 华 马坪社区居民
耿 涛 马坪社区居民 赵雅丽 马坪社区居民
贾文娟 马坪社区居民 张 龙 马坪社区居民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6名)
刘志峰 县委办四级主任科员
孟庆涛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段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怡战锋 县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
王智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刚 宁县正达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6.经营者(供热企业)代表(3名)
张世宏 县惠民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兴明 县惠民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小军 县惠民供热有限公司职工
四、特邀旁听代表(3名)
王自祥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王 东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章永涛 县电力公司党总支书记
五、听证监督人(3名)
王全民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世峰 县公证处主任
郑丽娟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六、听证人名单(3名)
杨宏伟 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张英健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海萍 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七、成本监审组名单(2名)
徐小琴 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
富倩倩 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三级项目助理
八、新闻媒体:(1人)
李建强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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