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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fgj2000/20221130-00022 发布机构: 宁县发改局
生效日期: 2022-1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13项(宁县第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13项(宁县第6项)

反馈问题:个别县(区)政策把握不准,承接“两高”项目有所抬头,解决辖区内突出问题能力参差不齐

整改目标:到2022年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全部依法依规停止建设或彻底整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产业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整改情况:我县研究制定了《宁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整改方案》(宁政办发〔2021〕94号),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是宁县长庆桥煤焦化循环经济项目(拟建项目)能耗超标问题,项目承建单位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修改了设计方案,配套购置安装了2*60孔碳化室6.25米JL6253D型捣固焦炉和2*65孔碳化室6.55米JL6553D型捣固焦炉、备煤装置、化产回收装置,确保废气废物达标排放。二是宁县城区供热工程(存量项目)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问题,2022年4月宁县供热公司与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宁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合同》,宁县惠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目前已报县生态环境局审批。

 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项目进行审批、备案,从严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发展。2022年备案的121个项目,均符合国家省市要求,从源头控制了“两高”项目落地。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1130日至20221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

 

 

 

            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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