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fgj2000/20210108-00003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政办发〔2020〕154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县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宁县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机制
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7〕123号)和《关于印发庆阳市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机制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有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实13项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机制,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双创’活力强”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企业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覆盖全县的“一张蓝图”数据体系。实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
——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既要积极主动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协调推进,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
——坚持优化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将工作的重点放到为企业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项目谋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项目谋划生成管理工作,结合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聚焦煤化工、农业、药业及食品加工、服务业、文化旅游、康养业、制造业、数据信息产业等八个产业,以“部门提、社会帮、专家论”为手段,基于“一张蓝图”,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分行业谋划论证项目。县商务局将拟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预选址、用地指标、建设内容和投资等信息推送到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用地标准等规定,并出具书面核查意见。县商务局要建立全县企业投资项目储备库,为后续项目招商和审批提速创造条件,实现项目快速精准落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构建一张蓝图管控机制。各乡镇、两个园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集成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区域评估图等各类专项规划空间使用图层,形成全区域、全要素、全口径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张蓝图”。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分类分区域在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其他企业投资项目依照“一张蓝图”规划实施,实现项目在“一张蓝图”上生成,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图或分布图的制定,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指导18个乡镇和长庆桥园区、和盛园区完成。(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园区专家指导机制。根据工业园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现状,有条件的聘请专业总工程师指导园区规划布局、项目谋划、招商引资、风险评估等工作;聘请专业环保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负责园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现场修复、安全监管等专业技术指导工作。通过园区总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的前期科学规划设计,后期检查指导,全面促进园区项目快速落地。行业专家库及专家指导机制由县工信局负责牵头建立,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全县统一建库,按项目实施指导。(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矿产办、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
(四)建立项目会商决策机制。为确保项目落地,将项目前期分为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两个环节,对于有明确投资意向、条件成熟的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正式手续前,紧盯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用地,在项目主管单位初审基础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工信、商务等部门进行会商预审,预审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项目入驻的重点事项,包括项目选址、供地意见和修建详规等决策事项,其余审批程序全部赋权部门通过政务大厅窗口办理。通过前期会商,将审批过程中部门内部工作事项和跨部门协调事宜前置到项目决策程序,实现依法决策和简政放权的有机统一,从整体上提高建设项目的落地效率。(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优化项目土地供应机制。积极探索“标准地”管理和供应模式,在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水土保持、社会稳定、文物遗址、节能审查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出让区域“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包括规划用地指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排污、能耗、环境标准等指标),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告知承诺、先建后验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由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负责,根据《庆阳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灵活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六)规范企业入园准入机制。根据工业园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现状,县工信局负责制定新一轮园区五年发展规划,确定园区产业布局,并指导提出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标准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园区负责成立项目准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园项目的产业定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投资强度和效益指标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出初审意见。企业申请备案期间,由项目备案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定位;项目选址期间,由县工信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项目预期是否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标准;项目建设期间,由县应急局和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确保入园项目标准化落地。长庆桥园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为20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20万元/年;和盛园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为20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20万元/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工业园区办等有关部门)
(七)推行企业项目承诺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高耗能、高污染、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等领域项目外,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承诺制,推行企业承诺、过程监管、事后验收的项目管理建设模式。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后,对设计、能耗、水耗、排污、工程质量等作出书面承诺,签订承诺书,并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施工图审查,即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备案的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通过边施工、边审批,促成项目早落地、早投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落实部门并联审批机制。实现庆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庆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 “一网通办”,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事项和申报要件。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县住建局牵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每个阶段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受审分离服务模式。在并联审批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将互为前置、顺序进行的串联模式,变为容缺受理、联审即批的并联模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一窗受理”工作的指导、监管和跟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九)实行区域评估共享机制。两个工业园区要建立区域评估机制,将原来需要项目单位逐项进行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各类评估,改为由各工业园区统一组织评估评审,评估结果在“一张蓝图”中生成图层,实现区域内适用建设项目共享评估评审成果,对不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特殊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评估报告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查。(责任单位: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工业园区办)
(十)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重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跟班服务机制,从项目入驻即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工作服务小组,为企业提供前期手续、开工建设、投产运营三个阶段全覆盖“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构,建立“1+1”帮办代办服务团队,即1个专业化项目前期会诊团队,由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派驻中心首席代表组成,开展投资项目前期咨询生成工作;1个专业化代办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统一社会化招录帮办代办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为企业提供工程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落实项目全程监管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将事中事后监管贯穿于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做到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利企便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全程重点把好负面清单、规划方案、项目合同、承诺事项、执行标准等5个关口,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对项目实施和企业践诺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建立项目落地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企业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与民营企业家定期对接、磋商制度,建立企业家接待日、座谈会、专题会等政商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把促进企业投资项目快速落地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项目落地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推行专班招商引资机制。坚持“一个主导产业、一个主责单位、一个专班队伍”的原则,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目标,组建八个产业(煤化工、农业、药业及食品加工、服务业、文化旅游、康养业、制造业、数据信息产业)招商专班和一个综合协调组,开展产业链招商。其中:煤化工招商专班由县矿产办牵头组建;农业招商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服务业招商专班由县商务局牵头组建;文化旅游招商专班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组建;康养业招商专班由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牵头组建;药业及食品加工招商专班、制造业招商专班、数据信息产业招商专班由县工信局牵头组建。各招商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若干业务骨干、聘请相关专家,按照项目类型,组成工作专班,从资源分析、论证储备、企业筛选、跟进衔接、意向签约、落地投产等环节全流程负责。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招商专班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工信、矿产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专班开展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班高效运行,加快项目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矿产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便利化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具体责任,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员,抓好各项机制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协调。“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牵头单位定期梳理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快捷办理有关事宜,协调解决有关难题,加快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作风转变。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服务至上理念,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企业投资项目论证、审批、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聚焦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对项目落地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对成效突出的,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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