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aj000/20240311-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启用已备案通过的宁五公路及县城人民路进辑宁北路两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3月11日00时
二、设备位置
(一)宁五公路上(下)行1公里500米交通技术交通卡口设备;
(二)宁县县城人民路进辑宁北路东20米交通技术交通卡口设备。
三、抓拍范围
设备启用后将对机动车违反禁限行标志、逆向行驶、驾车时拨打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取证。
四、须知事项
设置该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是鉴于该路段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着重预防大货车长下陡坡后因制动系统高温失效失控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设备启用后,学生上下学时段(8时-8时30分;11时00分-12时00分;14时-14时30分;17时-18时00分)由县城东坡方向驶入县城的中型以上货车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中型以上货车必须就地停车休息10分钟后方可通行,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中型以上货车,将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时间,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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