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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gaj000/20260316-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检查

守护消费者权益-“3 15”宁县公安在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开展“3·15”消费维权专项宣传行动,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全力守护公平、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当前,刷单返利、虚假购物、冒充客服退款、虚假投资理财、养老诈骗等骗局高发,严重威胁群众财产安全。宁县公安提醒广大群众:牢记“三不一多”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多核实。如遇可疑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咨询报警,并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筑牢财产安全防线。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农资、化妆品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过期药品、假冒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请认准正规商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资质,拒绝来源不明、价格异常的商品。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消费维权无小事,平安守护不停歇。宁县公安将持续严打涉诈、涉食药环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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