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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gaj000/20210823-00059 发布机构: 宁县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21-08-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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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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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隶属于宁县公安局。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在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7.做好交通安全和交安委工作;

8.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9.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6个股室(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查中队、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下设9个中队早胜中队、盘克中队、新宁中队、和盛中队、长庆桥中队、平子中队、湘乐中队、焦村中队、春荣中队。

2020年底核定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0名;共有在职人员105人(行政人员1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9人),较上年减少1人,主要是开除公职。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17966219.60元,较上年减少909620.90元,减少5.06%;支出17966219.60元,较上年减少1341313.9元,减少7.47%,主要原因:一是缩减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17966219.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66219.60元,占本年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元,占本年收入0%。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1796621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5019.60元,占本年支出91.92%;项目支出1451200元,占本年支出8.08%。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966219.60元,较上年减少909620.90元,减少5.06%。主要原因一是缩减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66219.60元,较上年减少1341313.90元,减少7.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5019.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9322.60元,主要原因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追加了人员正常晋升、增资、业务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04.9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944.96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调整纳入单位预算。

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6515019.6元。其中:人员经费9460941.84元,较上年减少474755.16元,减少2.8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在职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7054077.76元,较上年减少1895992.54元,减少26.88%,主要原因压减经费各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8850.06元,较上年增加792736.07元,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用车购置4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705780.53元,与上年相比有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3069.5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6955.54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执勤执法单位、用车为警用车辆,出警率较高。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069.53元,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4077.7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26.88%,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19557315.5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300100.98元,固定资产净值 13257214.54元。本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12辆,价值1700580.53元;单位无价值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7966219.6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其中,涉及项目2个,资金163.57万元,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的100%。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精细、准确,支出规范合理,凭证保存完整,账目清楚,符合财政政策,规范程度较高。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pdf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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