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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gaj000/20230207-00004 发布机构: 宁县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23-02-0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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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县公安局是隶属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直属行政单位,是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县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对策;组织、指导侦察破案工作,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涉油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和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侦破恐怖暴力案件,打击恐怖暴力犯罪组织;负责前来视察、来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全局设20个机关科室: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监察室、审计室、信访室、情报中心、案管中心、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治安管理大队、看守所;18个乡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长庆桥派出所、新庄派出所、太昌派出所、和盛派出所、焦村派出所、平子派出所、良平派出所、中村派出所、米桥派出所、盘克派出所、春荣派出所、九岘派出所、金村派出所、南义派出所、瓦斜派出所、湘乐派出所、早胜派出所。全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712人,其中:在职人员658人、遗属供养人员32人、临时工2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44.88万元,比2022年增加3712.35万元,增加52.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部门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8489.63万元,同比增加69.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部门预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240.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7.3万元,同比增加1.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工会经费、福利费相应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2023年项目支出68.5万元,为看守所工作经费36万,乡镇视频监控网络租赁费32.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171.74万元,比上年增加588.8万元,同比增加3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资本性支出预算429.4万元,2023年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744.8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744.88万元。全年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8441.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正常工资;安排公用经费2255.2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及公务员公车改革补助发放;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48.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保留公务用车2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6万元,比2022年减少305.8万元,减少72.74%,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25辆,费用300万元。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共11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工作需要测算,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22年末国有资产合计11788.68万元,固定资产金额为11788.6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489.91平方米。价值9112.0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价值312.42万元。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项共计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xlsx

 

 

                                                                                                                                 宁县公安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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