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xj000/20221130-00006 | 发布机构: | 宁县工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33项(宁县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3
反馈问题: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现有砖瓦厂基本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咀村富华砂场、合水县何家畔镇木炭小作坊等散乱污企业长期游离法外。
整改目标:按照相关要求督促砖瓦厂尽快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并实施动态管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排查,宁县境内共有散乱污企业3户(位于新庄镇新华村、米家沟村的米小强、何小龙、王超3家煤厂),审批手续齐备且正常运营的砖瓦厂企业2户,分别为:宁县中兴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早胜镇大庄村,占地面积80亩,采用移动式隧道窑及全自动制砖设备,年生产能力14万立方米,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及空心砌块。2019年该公司顺应国家政策,转变生产方式,完成了升级改造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宁县龙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庄镇白店村,占地面积30亩,采用隧道窑及制砖设备,年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及空心砌块。2019年该公司顺应国家政策,转变生产方式,于年底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目前,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对米小强煤厂进行了立案查处,落实行政处罚2.1万元,对何小龙、王超煤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拆除,已拆除到位;督促宁县中兴建材有限公司和宁县龙伟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9月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规范了污染防治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632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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