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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01209-00003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0-12-09 废止日期: 2020-12-15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决议

2020年12月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庆阳正凡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木炭项宁县焦村镇朱寨村十五组庆阳正凡木材加工有限公司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4100㎡,总建筑面积3060.9㎡,主要建设一条年产100t木炭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成品库、原料区、炭化窑、办公生活用房等设施。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9%。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定期对作业面和开挖土方洒水,临时堆土用篷布遮盖,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开挖土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锯切粉尘、炭化窑烟气。电锯安装在封闭锯切车间内,锯切粉尘大部分沉降在锯切间内;炭化窑采取全封闭,烟气通过烟道进入脱硫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木炭生产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木炭生产废水和脱硫废水分别经循环池进入脱硫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防渗旱厕堆肥处理。(3)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风机设置隔声罩,脱硫塔采用减震基座,电锯安装在封闭厂房,进出厂车辆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炭化过程中产生木焦油、木醋液、锯末以及生活垃圾。木焦油和木醋液采取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锯末收集后运至炭化窑进行焚烧;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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