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10318-00024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1-03-18 | 废止日期: | 2021-03-24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1年3月18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两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10万吨有机肥加工厂建设项目 | 宁县焦村镇朱寨村十组3号 | 庆阳阳光惠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宁县分公司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7666.67平方米(41.5亩),总建筑面积为14242平方米,主要建设发酵车间、原料库、生产及包装车间、成品库等。总投资25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1.63%。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围墙,采用防风抑尘网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堆土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开挖土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肥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有机肥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法引入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吸附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处各均设置一个集气罩,然后经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置水厕,建设5立方米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焦村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软连接并将产噪设备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日常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中收集的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除尘灰作为原料重新回用生产;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 |
2 | 宁县和盛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 | 和盛镇和盛村东沟头塬边南侧 | 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5341平方米(23亩),设计日处理规模为2500m³/d,采取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总投资44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2.78%。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围墙,采用防风抑尘网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堆土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开挖土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和盛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臭气通过生物除臭池处理后排放,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及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优化平面布置、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可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进厂污水一起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放。(3)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软连接并将产噪设备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日常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栅渣、污泥、沉砂和生活垃圾。栅渣通过栅渣除污机处置后拉运至和盛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和沉砂通过浓缩脱水后成泥饼堆放,在含水率小于60%后,拉运至和盛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和盛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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