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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10802-00039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1-08-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决议

2021年8月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建煤矸石、煤泥深加工转化利用建设项目宁县新庄镇米家沟物流园庆阳昊坤煤炭有限公司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61067.47平方米,建设2条原煤洗选生产线,年入选原煤2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煤储煤库、精煤棚、中煤棚、矸石棚、煤泥库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万元,占总投资的1.97%。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工地周边通过设置彩钢围挡,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定期对围挡落尘进行清洗,材料堆放场加盖防尘网,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材料等。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煤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在破碎、筛分处安装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要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物料装卸、储存、转载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建设密闭煤棚设施,采用洒水抑尘装置定期洒水,物料皮带机设置密闭廊道并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在输送廊道内布置喷淋设施,转载点设置洗车平台,粉尘要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要达到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出的浓度限制要求。(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洗煤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排入化粪池,定期采用吸污车运至宁县长庆桥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循环使用,雨水经厂内雨水导排渠汇集至集雨池,经沉淀后可用于生产或抑尘。(3)运营期要将车间全密闭,墙体采用隔声材料,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做好设备基础减震和运营维护,并在厂区周围种植树木,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铁质杂质、除尘灰、选矸石、煤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铁质杂质、除尘灰、选矸石、煤泥外售或者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相应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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