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20815-00018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2年8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两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工业二区基础路网及管廊工程建设项目 | 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工业Ⅱ区(新庄镇新华村) |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路线起点与现有新太路相交,终点与规划能化路相交,全长1.759km。设计时速40km/h,全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双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24m。总投资416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18万元,占总投资的2.2%。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及作业面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土方、碎石。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土方、碎石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加强行驶车辆管理和路面养护,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对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时清除路面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路面径流的影响。(3)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和道路两侧绿化,在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2 | 宁县瓦斜乡粉条加工厂建设项目 | 瓦斜乡 刘坳村 | 庆阳百福康食品有限公司 | 庆阳衡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粉条、米粉、米线、粉丝加工生产线1条,租用原刘坳小学教学楼(办公),新建部分为生产车间、封装车间、原料库房等。总投资1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万元,占总投资的1.88%。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原有装饰的拆除、室内装修和厂房建设产生的扬尘和装修废气,通过设置围挡,洒水、覆盖加强室内通风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水厕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置。(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减速禁鸣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生产废气通过对进料口上方设置柔性连接袋,加料时进行密封链接,废气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安装一台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对餐饮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进入自建的污水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生物处理方法)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3)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车辆出入口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厂区周边进行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交废品收购站出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公示期限: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2年8月1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