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30605-00015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3-06-05 | 废止日期: | 2023-06-09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3年6月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黄河流域马莲河支流宁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县城至渭一口段(道路部分) | 宁县焦村镇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路线起点与宁县西滨河路顺接,途经庄河山、郑家川、枣园、雷家川、郭坊、渭一口村等,终点与Y041乡道程T型相交,全长 9.610km。设计时速30km/h,全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4529.76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77%。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5)生态。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土方、碎石。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土方、碎石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5)施工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将对陆生生态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多余土尽量回用或合理堆放,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平整恢复,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加强行驶车辆管理和路面养护,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对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时清除路面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路面径流的影响。(3)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和道路两侧绿化,在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2 | S504宁县至湘乐(古城至石鼓段)公路改建工程 | 宁县春荣镇 | 宁县交通运输局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路线起点与县城东侧与人民路顺接,途经东源畔、杨店、古城、南头咀、宁春村、孙家堡等,终点与石鼓村顺接宁五公路,全长25.111km。设计时速30km/h,全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8474.2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5)生态。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土方、碎石。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土方、碎石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5)施工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将对陆生生态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多余土尽量回用或合理堆放,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平整恢复,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加强行驶车辆管理和路面养护,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对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时清除路面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路面径流的影响。(3)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和道路两侧绿化,在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3 | S318线岘头至盘克段改建工程 | 盘克镇 | 宁县交通运输局 | 庆阳洁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盘克镇,途径岘头、于家岘子等,终点至郭家胡同,全长10km。设计时速30km/h,全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2647.4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24%。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5)生态。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土方、碎石。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土方、碎石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5)施工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将对陆生生态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多余土尽量回用或合理堆放,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平整恢复,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加强行驶车辆管理和路面养护,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降低起尘量。(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对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时清除路面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路面径流的影响。(3)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和道路两侧绿化,在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公示期限:2023年6月5日—2022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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