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30814-00021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3-08-14 | 废止日期: | 2023-08-18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3年8月14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宁县湘乐镇湘乐村新能源生物质颗粒及牲畜饲料一体化加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湘乐镇湘乐村新能源生物质颗粒及牲畜饲料一体化加工厂 | 宁县湘乐镇湘乐村宇院组 | 甘肃陇东二波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永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9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新建1条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其中秸秆生物质颗粒为0.3万t/a,和牲畜饲料0.2万t/a,木质生物质颗粒1.5万t/a,及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占总投资的4.87%。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严格落实降噪措施。(4)生活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造粒粉尘、烘干炉废气。破碎及造粒环节各设置集气罩一套,两个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炉设置两台抽风机,烘干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自建的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湘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厂区内设置防渗水厕1座。(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安装减震措施,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秸秆生物质颗粒灰渣、除尘器灰尘。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秸秆生物质颗粒灰渣集中收集后起运至周边农田施肥;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 |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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