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40520-00026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4-05-20 | 废止日期: | 2024-05-24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4年5月2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宁县环城加油加气合建站 | 宁县高山堡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 甘肃新泽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9280平方米,建设加油站一座,站内布置油罐区(2汽油、2柴油)、3台加油机、加油罩棚、站房、充电桩等,预留LNG、CNG建设区(暂不建设)。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3.1%。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设置油气三次回收系统,卸油工序设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工序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储罐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废气要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均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入市政管网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站内油罐每3~5年清洗一次,由专业清罐资质单位进行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理。(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加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限定车速,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北侧)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油罐清洗废渣、废过滤膜、隔油池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拉运处置;清罐废渣由清洗单位运走专业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751213(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4年5月2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