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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41009-000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0-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决议

关于2024年10月1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10月1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宁县源之生社会化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宁县焦村镇洪洞张村宁县源之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万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主要收集周边的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为年产沼气73万立方米生产线,一条为年产10万吨有机肥颗粒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原料棚、发酵棚、肥料棚、沼气发酵罐及配套用房等土建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2万元,占总投资的5.98%。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项目为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露天堆存的沙子、水泥等易起尘材料加盖帆布、塑料布等,防止扬尘的扩散。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防止道路扬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期冲洗轮胎。(2)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旱厕,盥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全部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厂区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泼洒抑尘。(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其中可利用部分,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沼气进料、预混废气收集后经雾化喷淋除臭剂+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沼液池废气采用喷洒纯天然植物提取液,加强厂区绿化,沼液池周围设置绿化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发电机组、沼气锅炉废气采用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全封闭车间,喷洒微生物除臭剂,生物除臭装置(过滤法)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车间外输送皮带廊道封闭,厂界西侧设置2.5m高防尘网,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烘干、冷却产生的烟尘采用引风机+迷宫式重力除尘室+水洗涤喷淋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2)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厌氧发酵系统处理;软化水用于生物质锅炉除尘系统补水不外排;生产废水排入项目厌氧发酵系统处理;化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经自建的雨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3)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措施,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4)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暂存点处置;分离废料、废砂石、固体废渣等可以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发电设备及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检验室废液收集于20平方米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滤材及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751213(传真)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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