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50408-00010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5-04-08 | 废止日期: | 2025-04-14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5年4月8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衡臻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 宁县马坪新区 | 宁县衡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甘肃永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45394.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339.98平方米,新建综合教学楼1幢、教学楼3幢、餐饮楼1幢、职工公寓楼1幢、宿舍楼2幢,体育馆1座及配套实验室等。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及雾炮装置,打桩机等重型设备采用优质柴油,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期设置车辆冲洗台及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沉淀后泼洒抑尘。(3)施工期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严格落实降噪措施。(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要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要求;实验室废气采取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出楼顶3米),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器皿一二次清洗废水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器皿三四次润洗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3)运营期加强管理,各类泵机采取隔音、减震,在南侧设置10m绿化带、西侧设置15m绿化带,学校所用玻璃均采取双层玻璃,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厂界西侧和南侧执行4类标准,北侧和东侧执行1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实验室固废、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器皿一二次冲洗废水、实验废液废试剂瓶、过期药剂由专门的容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拉运至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脱水后处置。 |
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751213(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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