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50707-00017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5-07-07 | 废止日期: | 2025-07-11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5年7月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阳川石建材有限公司宁县新宁镇商砼站 | 宁县新宁镇十里铺村十东组 | 庆阳川石建材有限公司 | 甘肃永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商砼拌和站一座,配套建设原料库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9万元,占总投资的6.3%。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储存、物料卸载、输送粉尘及粉料罐、水泥仓、混凝土拌合楼等生产设备粉尘。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安装喷淋设施)、搅拌楼,物料装卸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式传输带,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同时厂区内进行硬化,设减速标志,厂区四周建围墙,水泥筒仓及粉料罐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要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签订协议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3)运营期通过厂房全封闭、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定期检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政府指定的垃圾暂存点处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751213(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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