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50903-00028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5-09-03 | 废止日期: | 2025-09-09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决议 |
2025年9月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宁县新宁镇马坪村水门沟九龙公墓区 | 宁县民政局 | 甘肃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火化用房1栋、焚烧用房1栋、悼念用房1栋、服务用房1栋及消防控制室1栋,配置两套火化设备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处理遗体量573具,为五类殡仪馆。项目总投资18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37万元,占总投资的8.06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沉淀泼洒抑尘。(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遗体火化及遗物焚烧废气。火化及焚烧废气分别通过风机+高效温控系统+火星拦截网+高效热交换系统+双旋风除尘系统+脱硫脱酸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要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拉运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3)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火化骨灰、废渣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拉运至县城垃圾暂存点处置;火化骨灰由逝者家属带走葬入墓地;遗物祭品焚烧灰渣、除尘废渣、除酸废渣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751213(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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