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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10112-00001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1-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十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第二十项“庆阳市部分城区、村镇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特别是马莲河流域沿河6个县区37个乡镇,仍有186.4万吨污水未收集处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马莲河沿线37个重点生活污水排放乡镇涉及我县新宁、和盛、早胜、焦村、新庄、南义、中村、湘乐等8个乡镇。2018年之前除新宁镇生活污水依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外,其他乡镇均未建成污水处理站。部分乡镇存在未建临时污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的现象。

二、整改情况

(一)推动马莲河流域乡镇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马莲河沿线37个重点生活污水排放乡镇涉及我县8个(新宁镇、和盛镇、早胜镇、焦村镇、新庄镇、南义乡、中村镇、湘乐镇),其中新宁镇生活污水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和盛、早胜、焦村、新庄、南义、中村、湘乐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投运。在乡镇污水处理站未建成投运之前,严格落实了截污控源措施,加大污水拉运处理力度,有效杜绝了直排、偷排、漏排现象。

(二)加强县城、重点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7年6月底,对城区境内九龙河、城北河和马莲河河道的22个排污口进行了彻底整治,城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新增管网长度5.034公里,城区污水做到了全收集。整改结束后,污水收集量与上年进行同期对比,日污水收集量增加100—110m³/d,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6%,做到了应建已建,污水基本实现了全收集、全处理。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的同时,同步配套建设了街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了街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加强城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确定了有经验、有技术的专人专班跟进,加强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县政府强化考核措施,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整治,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017年运行负荷率平均达到了36%,2018年平均达到了50%,2019年平均达到了54%,2020年1—11月份平均达到了60.55%。

经过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马莲河沿线37个重点生活污水排放乡镇涉及我县新宁、和盛、早胜、焦村、新庄、南义、中村、湘乐等8个乡镇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均做到了全收集、全处理。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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