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11129-00049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2021年下半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公示
2021年7月1日,甘肃庆阳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1、2、3号水源地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半年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监测情况予以公示: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点位
1号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宁县城乡供水站院内;2号、3号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宁县马坪水厂院内。
(二)监测项目
三处水源地均为地下水型水源地,监测指标按照《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确定,共39项,其中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委托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分析完成;铝、碘化物委托甘肃中德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析完成。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1.宁县城区水源城乡供水站水厂1号井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总硬度浓度值为526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17倍,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2178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1.18倍,硫酸盐浓度值为2487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8.95倍,氯化物浓度值为986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94倍,钠浓度值为919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6倍,砷浓度值为0.0420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2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2.宁县马坪水厂2号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2248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1.25倍,硫酸盐浓度值为1043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17倍,氯化物浓度值为456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82倍,钠浓度值为659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3倍,砷浓度值为0.0475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75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3.宁县水门沟3号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2186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1.19倍,硫酸盐浓度值为1023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09倍,氯化物浓度值为437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75倍,钠浓度值为664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32倍,砷浓度值为0.0449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49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1、2、3号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宁县县域水源地取水层位为白垩系承压水,本底中硫酸盐、氯化物等浓度较高,经净化处理后的出厂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本次监测结果与该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监测结果符合。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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