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11213-00051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复核复查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督与指导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庆阳市2021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庆环发〔2021〕71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组织人员力量,采取资料搜集、现场勘察、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方式,对全县各类水体进行了全面复核复查。经宁县生态环境局核查,我县辖区内未发现黑臭水体。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69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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