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40913-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4项(宁县第20项)整改完成情况初验报告公示
现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第44项(宁县第20项)“庆阳市油田井场站库分布密集,注水井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部分场站采出水超标回注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油田开发采出水、措施液处理设施末端未按照市上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部分井场开采过程中存在钻井泥浆渗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末端水采样超标、油泥清运不及时、管线渗漏、批建不符、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还有部分作业点存在伴生气未全部回收利用,采用火炬燃烧方式排放。设备淘汰制度执行不力,在用设备中部分设备能效等级落后,直至督察时仍有332台(套)高耗能机电设备未淘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详情见附件1
附件1: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4项(宁县第20项)整改完成情况初验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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