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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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21125-00040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2-10-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配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调查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等工作,调查处理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有关单位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上级单位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并加强管理。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域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有关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11.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指导相关单位完成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会同相关单位配合做好中央、省、市对我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市生态环境单位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生态环境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2021年内设6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执法监督和督察整改办公室、水环境和规划环评排放管理股、大气环境和环境监测股、土壤股和生态宣传教育股、综合执法和应急固废管理股。下设: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宁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单位。

2021年底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1名;共有在职人员38人(行政人员1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8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51466706.03元,较上年减少8351757.51元,同比减少13.96%。主要是2021年专项债券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79487469.6472171996.64元,较上年增加7315473元,增加9.2%,主要原因: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1466706.03元,其中:专项经费45517684元,占财政拨款的88.44%。

本单位2021年总支出79487469.64元,基本支出5919022.6元,占总支出7.44%,专项支出73568447.04元,占总支出的92.56%。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20763.6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进度较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我局收入51466706.03元,比去年59818463.54元减少8351757.51元,同比减少13.96%。主要是2021年专项债券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79487469.64元,较上年增加7315473元,增加9.2%,主要原因: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356.4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

节能环保支出5465097.0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75%,

农林水支出6178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驻村工作队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6569.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79487469.64元。其中:人员经费3993367.4元,较上年增加383612.13元,主要原因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1764241元,较上年减少1777290.77元,主要原因水质检测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424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777290.77元,主要原因水质检测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无变化,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8,结果为“优”(附件2: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对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组织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附件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度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6793869.05元,安排用于宁县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1年度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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