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20817-00019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2021年中央水、大气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就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省厅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36万元,用于我县和盛镇马莲河流域修复工程、春荣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处理项目和新庄镇新华村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项目;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宁县新宁、和盛等乡镇集中居民点土炕改碳纤维电暖炕项目;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宁县中村镇刘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100分,自查得分97分)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满分10分,自查得分9分)
1.2021年下达宁县和盛镇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80万元,用于和盛镇马莲河流域修复工程,完成资金支付1694.954万元;下达宁县春荣镇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春荣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处理项目,完成资金支付289万元;下达宁县新庄镇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56万元,用于新庄镇新华村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项目,已开工建设。2.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宁县新宁、和盛等乡镇集中居民点土炕改碳纤维电暖炕项目,专项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3.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宁县中村镇刘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
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36万元,支付2594.954万元,执行率67.65%;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支付200万元,执行率100%;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万元,执行率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按照工程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项目的建成可有效改善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为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奠定了强有力的工程保障。同时,将进一步改善当地经济投资环境,促进宁县整体经济的发展,保持优美自然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1.项目开工数量(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2021年,确定实施的和盛镇马莲河流域修复工程、春荣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处理项目和新庄镇新华村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和中村镇刘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均按时开工建设;确定实施的宁县新宁、和盛等乡镇集中居民点土炕改碳纤维电暖炕项目按时开工并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开工率(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2021年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1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1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工率100%。
质量指标:所有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满分10分,自查得分9分)。宁县新宁、和盛等乡镇集中居民点土炕改碳纤维电暖炕项目于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达到了预期目标。和盛镇马莲河流域修复工程和春荣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处理项目均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新庄镇新华村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项目和中村镇刘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均于2022年6月底开工建设,目前所有项目按照工程计划有序推进,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马莲河宁县段水质,达到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满分10分,自查得分9分):项目均按时开工,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成本指标(满分5分,自查得分5分):成本控制在资金范围内,资金使用规范。
经济效益指标(满分5分,自查得分5分):将更好地改善投资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农村能源结构,改善了居民住房和生活环境,削减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了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了节能、环保和污染治理的效果。有效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防止疾病的传播,保障了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将进一步改善当地经济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从源头杜绝污染事件发生,为居民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实现了节能、环保和大气污染治理,改善了项目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保障了居民的身心健康。湿地系统可以为诸多生物提供适宜生长的生态环境,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性、维持自然平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湿地系统,不仅可以为水禽提供丰富的食物来源,繁茂的植物群丛也可以为水禽提供栖息繁殖所必需的安全空间。
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项目实施后,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申请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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