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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sz000/20240816-00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抵制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倡议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共同抵制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现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社会各界共同抵制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行为。

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无底线营销”通常以博眼球方式迎合未成年人猎奇心理、引导未成年人跟风购买。各经营主体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身作则加强正面引导,培育未成年人正确的审美观、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低俗文化。

二、共同抵制“无底线营销”行为。各销售门店仔细查看包装上是否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校园及周边门店严禁向学生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低俗、暴力、不良诱惑形式或内容的产品和食品。

三、各门店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门店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寄存手机、手机充电,违规接待、招用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我们要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正确的消费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拒绝“烟卡”游戏,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现象。

广大市民若发现销售额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暴力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和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编   辑:韩   丹      责   编:豆亚红

监   制:李建琪     总监制:张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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