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cx000/20250428-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金村乡防汛抗旱责任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5年金村乡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防汛抗旱责任,现将2025年金村乡乡村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025年金村乡防汛乡级包村责任人、2025年金村乡防汛村级包组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6570002
附件:1.金村乡乡村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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