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10227-00033 | 发布机构: | 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1-02-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救灾 |
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十不要”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清明节将至,林缘劳作、入林春游、祭祖扫墓等活动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今天,让我们重温森林防火“十不准”,共同维护森林草原安全。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上山野炊烧烤食物;
三、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五、不要的林区内吸烟、用火把照明;
六、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生火;
十、不要让老、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