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焦村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jcz000/2022093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村务公开

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减资公告

来源: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相关现定,经本合作社理事会(出资人)决定:本合作社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合作社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9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