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2093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村务公开 |
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减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相关现定,经本合作社理事会(出资人)决定:本合作社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合作社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宁县民兴草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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